金融监管总局:根据评级结果对保险公司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下称“办法”),对保险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对公司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