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基金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4年9月27日起,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大成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513,场内简称:纳斯达克100指数ETF)、大成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740,场内简称:恒生科技ETF)、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303,场内简称:恒生医疗ETF基金)、大成有色金属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80,场内简称:有色ETF)、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23,场内简称:中证A100ETF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费)
网址: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大成丰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大成丰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11月18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丰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若截至2024年10月1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出现上述情况,则自2024年10月17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