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对机构罚款10万元,对金映警告并罚款1万元。
咸宁金融
监管分局
2
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贷前调查不尽职
对机构罚款35万元,对杨洋、汪海清等责任人员警告。
咸宁金融
监管分局
3
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对机构罚款30万元,对周良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陈传国警告。
咸宁金融
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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