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对机构罚款10万元,对金映警告并罚款1万元。

咸宁金融

监管分局

2

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贷前调查不尽职

对机构罚款35万元,对杨洋、汪海清等责任人员警告。

咸宁金融

监管分局

3

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对机构罚款30万元,对周良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陈传国警告。

咸宁金融

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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